2012年各地针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政策汇总

  9月内,贵州省连续发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贵州省通过部署信用评级工作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水平,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贵州省科技厅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签署合作协议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顺利贷款;贵州还通过大力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贵州中小科技企业应用贷款融资新模式获10亿贷款

  9月25日,贵州省科技厅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在贵阳签署“中小科技企业贷款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投放10亿元贷款,支持贵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贵州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但普遍面临资金短缺、融资难等问题。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将为科技企业搭建管理、承贷、担保、公示四个平台。

 

  贵州省中小企业局部署信用评级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贵州省“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计划,贵州省中小企业局9月部署开展全省本年度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今年贵州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关于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精神,切实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将此作为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贵州省中小企业局明确今年信用评级的三类中小企业:一是2012年获得贵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拟申请2013年贵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中小企业。二是各市(州)具有一定知名度、经营势头发展好的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拟上市企业。三是2011年贵州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活动中未获得AA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对于以上评级对象,贵州省中小企业局委托专业评级机构免费为企业提供信用评级服务。通过信用评级,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水平,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而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贵州将加大扶持小额贷款和融资性担保公司

  贵州将加大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发挥金融资本、民间资本与产业资本作用,促进“三农”和中小微型企业发展。

 

  贵州省将鼓励和引导各类经济实体、社会资金及外资在贵州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或融资性担保机构。大力扶持培育一批经营管理较好、风险管控能力较强、资本金达1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资本金达5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对积极探索服务“三农”、中小微型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降低税负的政策措施,对支持贵州省产业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奖励和风险补偿力度。

 

  近年来,贵州小额贷款和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较快,风险整体可控。截至目前,全省共批复成立小额贷款公司231户,注册资本7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43亿元;成立融资性担保机构273户(含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达216亿元,累计提供480亿元融资担保服务,贷款不良率总体控制在1%以下。

 

  贵州省正式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

  9月,贵州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签订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标志贵州正式进入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签约各方将建立合作基础、监管职责及工作机制等,共同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工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面向非上市企业,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融资工具,是我国为缓解中小企业多、融资难和民间资本多、投资难“两多两难”问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专门推出的一项金融创新举措,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查。该政策的适用范围是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未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企业,但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对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5月,我国正式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工作。贵州是继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广东、湖北等省(市)之后,纳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范围的省份。

 

  黑龙江设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专利将可质押担保贷款

  2012年,黑龙江省设立了额度达2000万元的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着力解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加快专利权的转化和实施,黑龙江省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贷款企业可将其依法拥有的专利权作为反担保措施之一向担保机构作质押,由担保机构向承贷银行提供担保,取得承贷银行的贷款。省级财政每年从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中拿出政府引导性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对担保机构专利权质押担保或有损失的补偿,从而促进知识产权实现产业化,培育经济增长点。

  海南小贷新规:融资比例可至资本净额200%

  9月18日,海南省公布《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显示,为鼓励有实力、有影响力、信誉良好的企业或个人积极发起设立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内上市公司、国际小额信贷组织及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不受最高持股比例的限制;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可提高至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不仅如此,海南省表示,对于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其融资比例最高可放宽至资本净额的200%。

 

  而此前,根据2008年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小贷公司可以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但融资金额不得超过自有资本的50%。

 

  同时,《指导意见》规定,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武汉将打造民间金融一条街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9月,武汉市政府原则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共9大部分30条。其中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系列创新举措成为亮点。武汉市将以创新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引入民间资本打造武汉民间金融一条街。

 

  设立代偿风险池承担损失武汉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武汉市将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每年从武汉市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以参股方式与社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创投企业,加大对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

 

  由政府部门、担保公司或其他机构按一定比例出资,设立专项贷款的代偿风险池,将风险补偿基金和贴息资金存入经办银行。银行按风险补偿基金的规模,通过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进行放大,贷款如果产生不良,先由风险池赔付,超出部分再由政府、担保公司和银行三方按比例承担损失。

 

  还将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吸纳社会资金参与,设立小微企业集合信托债券基金,专项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金融机构要以下放授信审批权限、提高风险容忍度、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合理定价为重点,在完善审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定价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提高到5%。鼓励扩大小微企业贷款比例武汉市将强化金融培育功能,加强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建设,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事业部、专营支行等专营机构。武汉市还将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担保抵押方式,争取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租金收入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小额循环贷款和无抵押贷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鼓励金融机构采用组合担保、互助担保和支票授信等信用增级方式,扩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例。引进民营资本参股村镇银行今年7月底,国务院通过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武汉等地区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武汉市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探索设立民间资本服务中心,引导民间金融机构聚集,打造武汉民间金融一条街,推动形成民间金融的“武汉价格”,并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参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

  陕西省与12家银行签约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9月11日,陕西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业务签约仪式在西安举行。

 

  签约仪式上,陕西省财政厅分别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重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成都银行西安分行等12家银行签订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业务协议。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日益丰富完善,形成了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以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信用和国库集中支付作为履约保障,由企业向有关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且贷款利率远低于一般贷款利率水平。

 

  福建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平台

  福建省9月推出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平台,通过该平台,小微企业即可获得500万元以内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1年。为此,福建省省级财政拨付2000万元组成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小微企业则按拟贷款金额的2%自愿缴纳助保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贷款一旦发生逾期,将由贷款企业缴纳的助保金先行代偿。当助保金不足时,由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和银行按各50%的比例分摊。代偿后,银行进行债务追偿,追索回的资金扣除银行追索费用后,剩余部分按比例补回政府风险补偿金及银行和助保金所承担的损失。

 

  相关银行已提供30亿元的授信额度支持该平台,预计今后还将有更高额度并得到更多银行的支持。

 

  这项金融措施将由福建省企联金融服务专业委员会协调实施,并由省级各个行业协会和各设区市企联,推荐行业内或辖区内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进入金融服务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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