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融资担保补助开始申领 最高可获补贴300万

  “山西省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山西省中小商贸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融资,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等商圈内的中小项目企业。”这是记者7月7日从山西省商务厅获悉的,凡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中小商贸企业须在2012年 7月 16日前登录 www.creditsys.gov.cn,按照网上提示进行如实申报。

 

  据了解,山西省将对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之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代偿损失或补充风险准备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担保费用5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此次申请补助资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东部地区达到4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地区达到2000万元以上;所担保的中小商贸企业及贷款用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具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条件。此次申请补助资金的中小商贸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会计、纳税、银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申请补助的企业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

 

  此外,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将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并组织不定期抽查,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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