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拟出台担保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

  4月10日,接近银监会的权威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此前召开的银监会部际联席会议确定将出台《融资类担保机构保证金规范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目前已经形成讨论稿,但尚不确定具体出台时间。

 

  《办法》出台的背景或许是针对当前融资类担保公司在投资和保证金方面的不规范行为。

 

  此前,由陈奕标控制的中担、华鼎、创富三家融资类担保公司以收取高额保证金或委托理财的方式截留了在保企业的大部分贷款用于投资。但此后投资亏损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了所在地担保行业一连串风险。

 

  北京恩义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左京表示,中担事件对行业的最大影响是目前北京很多银行暂停了和民营担保的合作。

 

  北京信用担保行业协会会长李世奇认为,中担事件对北京融资担保行业而言是一次危机。

 

  但多家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均对记者表示,中担事件只是个案。“客观而言,中担公司的模式在北京担保市场是绝无仅有的,至少我没听说另外哪家也这么干,所以说事件影响虽大,但还应该做个案来看,不能因此否定北京担保业,银行不宜反应过度,甚至觉得民营担保无法掌控。”左京表示。

 

  “中担公司出现的问题,虽不具有普遍性,但据了解,确实有极个别的担保机构同样存在高额向客户收取保证金或使用客户资金等变相融资行为,这种情况必须严格禁止。”李世奇说。

 

  他表示,北京信用担保行业协会近期规定,今后各担保机构向客户收取保证金一般不应超过银行向担保公司收取的保证金。对于银行不收取保证金的,担保公司根据风险情况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10%。向客户收取保证金,应该专户管理,不得用于任何投资,更不得用于委托贷款和对外拆解。

 

  北京中联华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俊青表示,此前监管对此保证金并没有明确的约束,《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对担保业投资乱象进行规范。

 

  

主办单位 : 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浙ICP备07502733号-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836号保亿中心B座2701室 电话:0571-88211135
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