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整顿
河南省工信厅公布的认定条件是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和经营资格认定工作》的政策规定,其主要依据条件为:1,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2,资本金充足率不低于80%;3,去年以来与银行开展有融资性担保业务1亿元以上或银行授信1亿元以上;4,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且高管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5,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担保新政
新政解读
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规范担保行为,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在河南省内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省外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河南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加强监管。
《暂行办法》规定:名称冠以省级行政区划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名称冠以省辖市行政区划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名称冠以县(市、区)行政区划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办法》制定了担保行业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实行银行托管的意见。意见要求,凡在河南省内依法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及省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河南设立的分支机构的运营资金,都要实行所在地银行托管。托管资金暂定为注册资本金或分支机构运营资金的40%。也就是说,一个担保公司注册一个亿,那么至少有4000万要存在银行账户,受到主管部门监管。
8月4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业务范围、联系监管、风险防控,以及政府将对其监督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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